2009年9月6日星期日

企業的目的

有網友說,佛老也說"企業最緊要是賺錢",不明白為何我質疑蔡生替領匯說話。由於本人以往以為蔡生乃讀書人,而讀書人一定有比賺錢更高的人生目標;至於佛老的說話,我會認為改為”企業的基本目標是要賺錢”比較合理。

企業當然要賺錢,因為虧錢的企業定於垂死的人,除了等死就甚麼都做不了。一如所有動物,生存的首個目標就是要溫飽,溫飽了,就想要改善生活,再之後,有些人要再活得更好,一般人指物質上的提升,等於如果你是頭獅子,要吃得飽,還想要餐餐吃少女(因為肉較嫩),我固然明白;但若你身為人,只懂改善物質生活,天天吃飽就只想到與少女睡,那就與畜生無異!

因為人懂思想。所以有人在溫飽上,有人尋求精神上的溫飽,例如個人修煉,這是個人的。我們中醫老師說,古人想要提升人的表達力及感知力,因為兩者都提升了,就接近神的境界;也有人溫飽了就想change the world,很多設計師/科學家/企業家/傳教士,都抱此信念,升斗市民,也可以替NGO做義工。

人有崇高的價值者,我們稱為(精神上的)貴族。

要注意的是,蔡先生其中一個令人以為他是讀書人的行為,就是他一直是樂施會的支持者,年年都行毅行者(Trailwalker)。證明/也許想證明他不只是個只會賺錢的中環人。

如果企業行為只有合不合法,及只有賺錢不賺錢,google當初就毋須以do no evil做口號。(他們做不做到,還有沒有做,我們這篇不論) 

"企業最緊要是賺錢"這句說話很多人信奉,因為那可以把很多邪惡行為合理化了。

它假定了只是合法而賺錢的, 都可以去做, 那我要問:
1.出賣父母兄弟朋友很多時候是合法的,為了賺錢你做不做?
2.很多時候講大話(非白色的)是合法的
3.違反新聞自由基本上是合法的,在一些國家,違反宗教自由也是合法的
4.在香港,壟斷也是合法的。香港沒有公平競爭法,替大企業宣揚不要替公平競爭法,更加合法到不得了。

我要舉這些合法的例子,大概可以再舉200個。只是想表達,賺錢不是企業惟一、最高的目標。很多上一代中國人,甚至是黎智英當初搞giordano,都是以”替客人解決問題”為最高目標,我記得他後來辦報也是這樣說過(有沒有做到不在此篇論)。換句話說,是”幫人係最高目標”,而有時候那些幫人的行為本身是沒有錢賺的,賺錢是幫人的副產品。

當然啦,消滅了一些文化也是合法的,甚至是現在很多企業鼓勵的。

例如,很多成藥未測試足夠就推出,這一行的人都知道。推出當時也是合法的,直至殺了人後,還是未必有人要坐牢。

那,消滅小企業自然也是合法的。

問題是:我們的社會宣揚的是一種甚麼價值?政府收得緊,我們就變成了新加坡,聽說新加坡人來了香港都不願走,因為這裏太自由多姿多采了,我沒認識他們不清楚;但如-果企業願意不賺到盡,不要搞7-11賣埋報紙送埋紙巾甚至鬥減價,要報紙檔去送死,如果大企業搞超市不是要收上架費,又連鮮魚海鮮都賣埋,要街市消失……我想香港會正常一點。

我相信人有比私利更高的價值。企業其實是人,企業不理別人死活,那就是畜生,但獅子老虎也只吃自己溫飽的食物量,不會濫殺,更不會家裡後園堆滿了食物,還要更多,何解人類會?

香港人一定知道鴉片戰爭,那個年代賣鴉片當然是合法的,英國人把鴉片運來,也很清楚鴉片害人,因此今天我們才會把八國聯軍當賊,而大英博物館就是世界知名的賊贓中心。

這令我想起,聞說從前部份香港黑社會中人,甚麼勾當都做,就是不做白粉,因為他們認為那個年代妓女賭徒都是自招抵死沒有救的,但白粉害人全家,也難戒得掉,為禍至深,不能賣!如果這個講法是真的,雖然他們也犯法,但君子有所不為,比起來,我們現在那些大有錢佬,就實在連那個年代的黑社會都不如吧?

6 則留言:

匿名 說...

對不起,這留言不是有關此文的。是有關金匱腎氣丸的,只是那篇文已很久前,我怕在那裡留言的話會石沉海。

事關我早前問有關金匱腎氣丸,閣下都說最好請教一下醫。最近小弟有機會問中醫師一下,他說我有點腎陰虛,不而吃金匱腎氣丸,反而應服"左歸丸"。但我找了多間中成藥店都找不到"左歸丸",店員叫我可服"六味地黃丸"。

請問閣下可知那裡實在能買"左歸丸"?可否對此兩種藥給我一些意見呢?

匿名 說...

不知你今天可有看信報林行止的專欄,他引用有關「正義」的那個比喻,我覺得很不錯。

Linda

tabo 說...

談一談腎氣丸的意見

我自己在學中醫, 因此除了醫師開的藥, 也自己一直在試藥(補藥)
香港流行的中醫一般都不叫人吃腎氣丸, 這主要是因為派別影響。也許, 也許他們根本不了解腎氣丸, 而叫人吃六味地黃

我學的那一套, jt叫人吃腎氣丸, 李可叫人吃腎氣丸更強調千萬不要吃六味, il也叫人吃腎氣丸。 個人以為, 每個人都得認識自己的身體, 你不妨自己試試, 我吃過六味, 一吃就渾身不舒服, 馬上就停了; 也有朋友吃開腎氣丸, 睡得好有胃口, 但有人叫她吃六味, 她就試試, 結果一吃就出事, 又病又睡不著

所以個人以為, 六味丸不能亂吃

我會以自己身體來體驗書上說的是不是有理。只能說, 腎氣丸我吃得十分十分好, 天天吃, 廠造的這條方子吃了幾個月了

如果你要找左歸丸, 我只知道它是由六味丸改成, 你去國貨公司找找, 我印象中是見過的, 如果要吃, 一有不舒服就要停了, 保重

tabo 說...

還有, 你在舊文留言我也看到的, 會有email notification

tabo 說...

linda,
看了, 蠻有意思
但如果不是笛子, 而是麵包, 我想我會給窮孩子吧;

是笛子我就沒有意見啦, 窮孩子不一定要笛子, 給了他笛子也不見得好, 笛子匠教他造笛子的技術就更好了, 有時候這個世代都在著重討論物質吧, 但我相信貧窮線下的人需要物質(溫飽), 貧窮線上的, 需要的都是知識及教育吧

窮孩子跟做笛子的孩子, 及笛子匠學做笛
笛子給會吹笛子的孩子, 讓他吹背景音樂給大家聽, 看看誰有興趣學
這樣安排如何?

tabo 說...

在網上看到林本利這一段: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217/4/aqhf.html

在商業社會,做事除了講求符合法律程序外,還應着重道德誠信。一些人不務正業,單靠炒賣和施展財技將別人財富據為己有,對企業及香港經濟發展沒有貢獻。這些所謂商界精英和領袖的做法,助長投機取巧、不勞而獲的歪風。這種漠視公司管治質素和商業道德誠信的商業手法,對香港的長遠經濟發展及下一代的教育絕無好處。

20年前,當時一位年僅30多歲,已貴為聯交所的行政總裁,在接受港台 訪問時如此說﹕「我自幼受外祖母薰陶,她教我『貧賤不能移』,不應因討好有錢人而違反做人原則;同時要『威武不能屈』;對有權勢的人,不可卑躬屈膝。錢,絕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只有如此,才能不受控制,維持貧賤不能移的原則……任何用錢便可以『買起』的人,人格不會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