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星期二

陳雲:七一遊行

(2011年07月05日)
七一遊行令政府失語,當特首龜縮不出的時候,特首候選人梁振英奮然跳入渾水,準備摸魚。他認為,示威者佔領鬧市街道,危害安全,應受到制裁云云。

佔領車路,阻礙公共秩序,是常規的示威行動。當正義的民意用遊行、靜坐、絕食等和平感召的方法而政府不予理睬的時候,只能用和平的損耗方法,以損耗社會的正常運作為代價,逼使政府在限定時刻,回覆民意。

這種社會損耗,並非災難性的,亦非不可逆轉的,一旦政府答應要求,市民行動終止,社會秩序回復正常。當中,會令某些市民不便,損失效率,這是促進公義的必須代價,而這種代價,遠遠少於縱容不公不義及強權剝削繼續存在。
抗爭只是妨礙勞動過程,不公不義及強權剝削,損耗的是勞動成果——無論社會如何暢順運作,香港民眾如何辛勤工作,都是朝不保夕,五勞七傷的。至於示威期間危及旁觀市民或警察安全,這只是無能政府才會講的渾話。香港示威並非始於今日,負責任的執政者早應準備好應急方法,更不應威逼警察違反憲法及警察通例而執行不合理的命令,令警察變成專制政府的家丁打手。

七一當晚的抗爭行動很初步,也很克制,只是堵塞中環部分車路,留有轉圜餘地。政府是可以指揮交通改道而減低堵塞的,政府不做,是要誣衊示威者破壞秩序。也難怪,很多示威行動的成就,正是由專政政府促成的。

報道七一的很多電視台,都不惜依附強權,誣衊示威者,在報道示威者的行動和訴求之前,先來訪問示威者如何妨礙工人謀生,如何令沿途店舖關門。這些無聊的指責,都是要正面回應的。各位參與示威的市民,例如下次面對那些埋怨示威者堵塞道路的的士司機,可以如此回應:「阿叔,你明唔明白你點解要開咁耐車先至搵夠食?你的收入被大集團剝削,你其實是知道的,你想不想改變?你可以冷漠旁觀,保持中立,但如果你堅持自己搵食大晒,不必理會社會公義,堅持要我們離開,則請你落車,站到警察那邊。」小市民只見私利,可以寬容,但妨礙公義抗爭,便不可容忍。將那些躲在權威後面發惡的小人物抽出來,要他們採取立場,他們便會嚇跑。

小市民平日遭受挫折和欺壓,無法抗爭,於是形成扭曲人格,無奈又無助,卻又要依附強權,嘲諷正義人士而取得快感。我們正是不想香港人都如此淪落,如此病態,才出來抗爭的。

陳雲
文化評論人,德國哥廷根大學民俗學博士,
《中文解毒》系列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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