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5日星期五

關於文字工作

在新一期《讀書好》中,梁文道寫「香港的文字工作」,其實是寫到中港台的特性,寫得真好:

在香港,我們大部分人都不願意稱自己為作家。在香港,說自己是作家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不是怕被人恥笑,不是怕別人說你在做一份沒有收入的工作,而是你會覺得,要去宣稱自己愛好文學、愛好寫作,本身就是難以開口的一件事。這種難以開口並不是怕別人看不起你,而是我們不喜歡過度張揚。

我們還需要一點香港的感性,這跟兩岸三地的不一樣。比如說,大陸的感性是昂揚的,是很激烈的。有一次我搭飛機從貴州飛到北京,坐在我隔壁的看來是個很有權力的人,飛機快要降落的時候,他的手機就響起了,電話一拿起來他就說:「哦,怎麼啦?沒甚麼事幹。出租樓房,買了塊地,那麼,十來億吧。」就這樣子說話。每個人說話都以自己為單位。另外,內地的藝術家、作家也很有趣,譬如最近我在北京收到一位作家給我的名片,寫着「京城五大才子之一」,下面寫着「著名藝術家」,都是這樣的,是很雄壯、氣壯山河的。

台灣的則是另一種,是很溫情脈脈的;溫情到甚麼程度呢?舉一個例子,台灣歌手出的唱片,他們會記低自己錄歌時的心情,每首歌都要記低,而且都非常感性。
全文:


相比下,其實我是越來越喜歡香港這種特性的,台灣人對於自己那種感性、文藝腔,大陸人對於自己那種膨脹感,其實都十分自覺,自覺得令人(也許只是港人、外人)難受,自覺得太在意自己。

在台灣生活過,有時回想也懷念台灣的種種,那種自溺、那種文藝腔調,但到最後我懷疑台灣文人能否忘記自己,我也不知道他們的情緒病是否嚴重。內地呢,朋友說北京的樂手村很浪漫,很多人穿州過省,就去了北京居住,然後拿很低的薪水,留在當地圈子裡玩音樂,穿很少,吃很差。但結果就算是成功的樂手,都很少出版作品,三、五年都出不到一張專輯,真是浪漫得像不吃人間煙火的。很奇怪,他們的藝術創作圈好像都抗拒成為工業的一部份、或利用工業制度來爭取夢想。

相比較下,香港人拍電影、寫文字做音樂像機器般工作,這態度就十分珍貴。文字工作者都應該明白,文字是不需要靈感的。更精確,文字不是坐下來寫的。搭車時、大解時,通常你已把文章的草稿寫好了,由論點到結構都搞定了,坐下來,只是你靈魂叫軀體叫手指把它寫下來,之後的都只是修飾。亦舒也說過:如果寫作需要靈感,就等同妓女需要性慾才能工作,那是荒謬的。

當然,音樂講求傳承,香港人有難民意識,因為沒有安全感,要賺快錢,音樂在本地是不可能做得好的。以上一直說的是文字工作的態度問題,但音樂要做得好,可是文化傳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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