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
我理性,所以我勇武
(2011年05月24日)
「和平、理性、非暴力」,是起義的緊箍咒,彷彿和平與理性的衡量標準,就是「非暴力」了,一旦動武,就不是和平與理性了。弱者除了和平抗爭,動武是不可剝奪的最後手段。
從黃毓民議員在立法會扔蕉,到示威青年扔鞋、上台搶咪,到包圍地產霸權商店、堵塞地鐵出口及鬧市街道、到燃燒雜物、燃燒自己(自焚)與投擲石頭、玻璃樽、汽油彈,乃至組織起義兵團,都是暴力。弱者在對抗強權的時候承諾不使用暴力,是放棄行動升級的壓力,是在暴政之下的自我繳械。暴力並非都是動粗,認清楚暴力是甚麼,被強權欺壓的香港社會才有希望。暴力來自焦慮,也來自決志。理性的resolution,也可以是暴力,例如孫中山決志起義,耶穌基督決志犧牲,都是暴力。強者因霸而動武,謂之暴;弱者因義而動武,謂之勇。非理性的暴力,叫暴戾;理性的暴力,叫勇武。香港的統治者及協助統治的某些傳媒,將勇武、威武或自衛的武力泛稱為「暴力」,將暴力與非理性掛鈎,是可怕的洗腦,所謂「語言植入」,即是將勇武、威武、尚武的武字消滅了,代之以「暴力」的泛稱,而警察執法的時候,政府或傳媒卻稱之為「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叫動武,不叫施暴了。
中文的武,是褒義詞。勇武,是儒門正教。弔民伐罪、攻打商紂的賢君,叫周武王。胡服騎射者,叫趙武靈王。驅逐匈奴的,是漢武帝。光復漢室的,叫光武帝。勇猛、剛直謂之武。孔子講的智、仁、勇三達德,其中的勇德,就是實踐智慧和仁愛的勇氣。無勇,不能成全智與仁,不能成為大儒、君子儒。仁者無勇,處處退讓,便成為犬儒、鄉愿、小人儒。《書經》講的三德,是正直、剛與柔。正直與剛,就是勇武。面對強權壓迫,堅持正義,奮勇向前,「雖千萬人,吾往矣!」謂之勇武。
不要再說「和平、理性、非暴力」,要說「和平、理性、勇武」。面對恃勢凌人而不可理喻的暴政和強權,人民有動武之權。即使不是動刀動槍,也要堵塞暴政的齒輪,中止社會的營運秩序,令強權得到教訓,令市民得到覺醒。
所謂智、仁、勇,勇武的前提是智慧與仁愛,必須向民眾解釋,爭取的是甚麼,為何要卡住齒輪,要中止秩序,為何要衝撞強權,為何要不惜犧牲生產效益和身體性命。要建立動武的共識,要爭取市民認同為何要扔蕉、搶咪、燒車胎、衝撞執法者,這是比動武更艱難的事業。這需要一顆和平的心,一副理性的頭腦,一張銳利的口齒,一枝鋒利的文筆。最後手段的動武,倒是容易。
陳雲
文化評論人,德國哥廷根大學民俗學博士,
《中文解毒》系列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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