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說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是違反了香港的核心價值,這句話不無道理。
他說的價值,是過去二十年,只要發展只要賺錢只顧溫飽的價值,這種商場價值。這種思維,要你乖乖的上班、交稅、供樓、結婚生子。遇見有社會爭議,大家坐在家中看電視,反正可以控制的媒體他都控制了。他要定性你為妖你就是妖。
說示威人士違反了、要衝擊的,正是這種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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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傳媒網上開始轉移視線,大肆批評年輕人衝擊鐵馬。
我要學中央黨報說一句:說這些話的人,都是別有用心的。
為甚麼05年韓農推警車、用竹支敲打警察、用X氣(我不知道那是甚麼)噴差人,他們都沒有被妖魔化,反而慢慢得到港人的同情?
因為傳媒,因為傳媒的動機。因為我們沒有攻擊韓農的誘因。
把大家打成「暴民」是轉移視線,別被spin了。是次社運,重點根本不是高鐵,更不是衝擊(但談得熱鬧,我下面也會寫寫),而是我早前說的強姦制度。請記著,這不是人民第一次被姦,也絕不是最後一次。說到最後,是你還要不要被姦,你的下一代,還要不要被姦。姦完還要在你銀包掏錢,任意的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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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暴力,請容我先由足球談起。
如今本人已是個不devoted的阿仙奴球迷,但大概由00年開始迷上槍手,一大半是他們踢漂亮的進攻足球──水銀瀉地,也許還因為有點「挫強扶弱」──槍手是中型班費,卻是早年在英超惟一可抵擋曼聯的球隊。
我在眼中進退有度的槍手,當年被批評得最厲害的,卻是「茅」。我的演繹,是因為他們贏得多(03-04年跨球季不敗),你要攻擊,只好說他們贏是因為茅。阿仙奴最好的陣容之中,當然有茅躉──一如其他強隊。但你能因為當中有一個茅躉,就否定他們踢得好嗎?
你能因為一場球賽吹了三次黃牌,就否定比賽的精采嗎?
不能。而且犯規也是球賽(容許)的一部份。
那麼,你又能否因為這次運動,有三兩個人掟樽衝欄,就否定了幾十小時,年輕人唱歌、苦行、嗌口號,到禮賓府叫特首「早抖」的和平行動?2010年1月,有人替我們上了好好一個公民課,這會在史書留名的。
要比較「茅」,拿去跟國際比吧,香港人這方面實在追不上時代──我們斯文得過份。
我們都知道,只看新聞足球時段(或精選的)不算球迷,但這些球迷,評起球賽時,往往最大聲。
我們更知道,精選的足球節目是不入流的足球節目,只放犯規片段的傳媒.是下三濫的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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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球賽的規則。
如果有一種球賽,甲隊的11名球員之中,有一半其實是乙隊派來的,而球證、旁證也是對方的,這種球賽,你會玩嗎?
不會?但不玩資源就會再被侵蝕,怎樣?玩不玩。其實你不玩乙隊也是不高興,所有資源都是他們的,你也不會有好日子過。落場玩的角色,一早就安排好了。「好好的去做場戲吧,汗流浹背,然後落敗,一次又一次,偶爾我們也是會失球的,觀眾會同情你們。」乙隊的領隊說:「富貴無你份,但飽飯一定有你得吃。」
這樣二十年就過去了。
時代不同了,觀眾開始覺得不妥,有人看出了球賽被控制,群情洶湧,有人衝到球場上去,「你他媽的甚麼球賽嗎?怎麼像中超一樣假!」足協說,因為甲隊的球迷失控,現嚴厲遣責甲隊破壞體育精神、影響球圈安寧。
醒覺的人反而被責成暴徒了。你還要不要清醒?
醒來的你,還能像以往般投入的看球賽嗎?
我記得施丹在世界盃以鐵頭撞契弟,好多人都暗地叫好,我是其個。那叫替天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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