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2日星期二

陳雲:是生門,不是漏洞

(2011年07月12日)

《基本法》寫明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是香港一貫管治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延續,是香港人在一九九七年之前本來就有的,是香港人與殖民政府共同經營一百五十多年而得來的,並非中共恩賜的,中共只是用憲法承認香港自治的正當性而已。《基本法》賦予的雙普選,是貫徹香港高度自治的必須基礎,也是填補英殖民政府撤出香港之後的民主政治真空。香港人如果不珍惜自己的自治權利而放任中共取走,任由黨官干預香港內務,逐漸將香港的內政交託中共處理,生存基礎掏空了,日後就變成大陸人一樣,在中共治下,毫無保障可言。

親女兒要養在家中,好好呵護。香港人將治權交託中共,等如將稚女送入妓院保管。妓院頂多只能將稚女的貞操和幸福歲月保持到十四歲,而不是香港法定的十六歲。香港主權移交中共,剛好十四年,中共開始向香港正式施暴了。擴大地產霸權、宜居灣規劃、大陸孕婦來港產子、強制愛國教育、替補機制法案……。

當中,替補機制法案之不義,是最少爭議的,必須一鼓作氣將之推翻。港人不掌握這個機會,不在妓院龜公將閨女推入嫖客睡房的一刻將她救回,以後的事,只有無盡的後悔。七月十三日,是救回閨女的關鍵時刻。推遲到十一月,嫖客被龜公攔截了四個月,他的性慾只會變得更強,他的說辭會更油滑,閨女的父母的意志力更薄弱,到時父母也許說:都堅持鬥爭了四個月,算了吧,也許女兒被嫖,也是幸福生活的開始,之後就這樣說服自己,直至入土為安。

港府一直用「補漏論」來蒙騙大眾,說替補機制是堵塞選舉法例的「漏洞」,免得議員為某些議程而集體辭職,濫用補選而發動變相公投。天啊!這是甚麼漏洞呢?補選權利,是殖民地時代的選舉法例留下的一條活路啊,一道逃生門、太平門啊。我們用不用這道政治表達的逃生門,是我們的事,但堵塞了我們的政治生門,剩下的,就是死路一條。一旦中共放火放毒,我們要開門透氣逃生,就呼救無門了。

補選機制法案,是中共交託港府的政治任務,目的是奪走港人的政治表達權——不論是一位議員出缺的分區投票權,還是多位議員一同出缺的聯區公投權,都一併取締掉。這次是港人的政治權利與中共的專政霸權之大決戰,各位放軟手腳,香港的閨女就從此落入火坑。

1 則留言:

  1. Spot on. The arguements, if they are qualified as ones, put forth by the Donald Tsang Administration are against the very essence of rule of law, a cornerstone of any a civilized society.

    Just like there are NO Taiwan issue, No Tibet issue, there is no loophole whatsoever in the by election currently in force. It is part and parcel of the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of being born a man, not granted or otherwise given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s as many strive to "argue" for their puppet master.

    Apart from the Islamic extremism, ther is only a single issue in this part of the world,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being committed day in and day out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Reigme and her sympathiz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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