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星期二

林行止:畫地為牢諮詢 回頭仍未是岸

一、七一的大遊行,主辦當局說人數達二十一多萬,警方的「統計」不足六萬,二者有天壤之別;可是,幾乎所有的冷熱傳媒甚至議會,都引述主辦團體的數字。 從這件「小」事,反映了市民對執法當局的不信任。

市民不但不相信紀律部隊,其實是對整個特區政府不信任,這是何以這宗未經正式公開諮詢程序便「及時」推出的「遞補機制」,一出爐便為泛民派議員反對,而他們的立場,從七一遊行所見,的確是有廣泛的民意基礎。 一句話,市民公開展示了對政府的反感——不相信其閉門造車的草案有利於香港政制的健全發展。 今日的香港,有相當大部分市民對警方對政府不信任,是不容否認的事實,當局若不深切檢討、誠實改過、調整管理心態和施政手段(及統計示威人數的程序),日後香港的管治日益困難,社會和諧更難達致。

除了未作全民諮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醞釀推出「遞補機制」過程中,據記者協會指出,林瑞麟局長只「選擇性」地會見傳媒,「連一個正式記者會都沒有」;昨天本報「 金針集 」還列舉事實,指出林局長「三犯市民知情權」,因為他「在這兩個重要日子(正式發表有關草案及在立法會首讀前)都沒有召開記者會。」不諮詢不召開記者會,顯見當局有意偷偷摸摸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建制派非民選議員的掩護下匆匆立法……。 不過,事到如今,「全民怒吼」,連建制派議員會否一面倒地支持政府,亦是未知之數。 面對這樣的困局,政府只得稍作妥協!


二、
在昨天立法會審議「遞補機制」委員會會議上,若干建制派議員已放軟口風,表示會提修訂,而在二十多萬人上街的背景下,泛民派議員在此單一議題上空前團結,他們即使退出「委員會」,亦出席會議,目的不在開會而在舉起要求撤回「惡法」的紙牌並把之交給林局長,意味搞出「惡法」的他要負全責。 面對「逆境」,「心平氣靜」不肯響應記者問題的林局長,只好說會向上司行政長官和政務司司長匯報(這是虛應故事的官腔,難道他們不知事件底蘊不看電視直播?),如果再有什麼修訂,最遲於昨晚(週一)午夜前通知立法會秘書處;不過,他認為要在一天之內作出修訂決定,難度很高。 這似是他仍在為自己提出的原始「遞補機制」護航,以其接近完美,因而欲改甚難。 可是,不待午夜,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為示修訂決定難度不高,突於昨午五時二十六分宣布「押後二讀遞補機制條例草案,不會於下週三表決。」同時宣佈於七月至九月進行為期兩個月的諮詢。 乍看以為這等於變相撤回「遞補機制」,事實不然,這只是就那條最具爭論性的遞補條款向公眾諮詢,唐司長仍然那麼「理曲氣虛」地堅持草案「合法合憲合情合理。 」即整個「遞補機制」的架構並無問題,值得拿出來諮詢的只是其中一個環節!

由於反對之聲盈耳,且反對的理由有廣泛亦即各階層市民的群眾基礎,林局長因此不得不承認民調結果清楚表明市民要求堵塞補選機制漏洞,但「政府會認真地分析遊行市民的訴求」。 顯而易見,林局長是相信是次遊行人數二十多萬,因為若只有五、六萬「少數人訴求」,當局便不會嚴肅看待。

三、非常明顯,多項民調結果均顯示「遞補機制」充滿弊端,而專業法律團體、不同學科的​​「老中青」學者及洶洶群情,俱持反對意見。 這種民情民意,仍不能使政府撤回「遞補機制」,其欲強行為之立法,實在不智——即使僥倖通過,也會後患無窮,令香港愈來愈不和諧。 部分建制派議員說會提出修訂,是虛心從善亦可說是良知未泯的表現,因為他們並非民選,有「本錢」置「街頭巷議」於罔聞;不過,如今即使只作局部諮詢,稍後充其量作點修訂,就此啟動立法程序的話,亦難以服眾遑論息眾怒。 因為追源溯始,此次觸犯識者(法律界及學術界)、觸怒群眾的「天下之惡」,不是「遞補機制」是否「惡法」,而是整個草案未經正常開放的民意諮詢。 當局若非望風承旨,便是「捉錯用神」,以為堵塞補選漏洞便「大功告成」,殊不知全面深入的廣泛諮詢才是關鍵。

政府原先不如慣例公開諮詢,即未把各種可能堵塞漏洞的可能性供市民參詳便偷步至「遞補」,顯示其確有試圖「打茅波」之嫌,公然貶低了法治系統中極受重視的一環——程序公正。 唐司長昨午出場,以示林局長並無孤軍作戰而是有政府團隊的支持,但他提出的局部諮詢,肯定無法令廣大市民「消消氣」,卻會令若干本已有「反意」的建制派議員乘機「歸隊」。

經辯論而被駁回的草案,依規定是不能馬上把修訂草案再呈立法會的;但在審議中而未表決的草案,則可快速再度提出。 這意味「遞補機制」若推倒重來,從羅列包括「遞補」以外的各種可能性讓公眾衡量,才是正道,才能顯示特區官員已經知道其處事失當而真誠提出改過。

經過這番風雨,「遞補機制」的諮詢活動必極熱烈,這反映了市民關心本身政治權利,積極投入,是健全社會的表徵,北京應為有人文質素這樣高的香港而驕傲;另一方面,由於最近數以萬計市民投入「遞補機制」的抗議與爭辯,了解其中竅妙者已多,當可大大減縮諮詢的時日,兩個月是很足夠了,不過,不僅僅是在「遞補」基礎上修改,而是撤回後作開放式選擇多樣化平台上展開探索。

當局雖然不是撤回「遞補機制」,但肯就關鍵條文做做諮詢,也許兩個月後會據收集回來的意見,修修補補,已等於令昨天上午仍無半點「悔意」的林局長臉上無光,但這是政府的集體決策,與個人榮辱無關,因此「有關人等」不必太介懷,當然更不可有找機會報此番受辱之「仇」的存心。 事實上,在法治的框架下,民主政制內的角力,只要本著服務全民之心,輸贏真是等閒事,因為經過公開諮詢和辯論得出的結論,在絕大多數情形下,都是對全民最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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