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活在俗世間,就要應付俗世之事。
朋友說把#5當作老公,此志不渝的。我說,沒想到她老公不忠,遲遲的才來認錯,還跟我們要錢,其實我是把他當老伙記開國功臣。老屎忽在公司裡未必最會賺錢,卻最穩陣的一員,那知道有一天他跟我要錢。
而據我閱報了解,$28這個價錢不點也不平宜,那實際上是約$37。
都說「朋友有疏才之義」,員工給你賺錢,有一天突然來跟你要錢呢?其實論情是可以,可是老闆我近日也很煩,因此很難不覺得你在為我添麻煩。
老闆可以又窮又病呢。
終於收到催命信,要供個1027股,不多也不少,事實上我手上的#5已不多,蝕死我不易,發達也難。記得周五朝早還看到報章頭版說:英象見過$56,如果見$56,我願意把(起碼)一半的象換成中移動呢。中移這孩子,手上大把cash,有排都唔會來煩我。
這個伙記,你說怎麼好?
你如不供股, 記得將供股權賣左佢~~
回覆刪除再想一想先,還有時間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