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嘿,大趨勢嘛。其實我都唔知點解。早兩星期看還看過台灣生果頭版,講述一單新聞:一個巨浪拍到岸上,打到路經的汽車上,殺了一人。頭版上用的,竟然不是一張真實圖片。
我只看過這張頭版圖片,沒有看過內文(香港人上台灣生果網,可是要付錢的)。這張頭頭版「相片」,加上標題,文章內容已經很清楚了。它要做的功能都達到了,但你不覺得可怖嗎?十年前,流行一張意外巨大、後血肉模糊的「事後圖片」,其功用已經發揮到極點了,極點到社會根本受不了;十年後的今天,這單意外,是死者不夠血肉模楜,還是血肉模糊不夠震撼?
頭版上面寫道:「目擊:太恐怖」。係呢,我都覺得太恐怖。
早陣子在一個網友blog中,看過他比較從前跟現在的新聞插圖(忘了是那位仁兄的網)。十年前還是CG剛普及化,日報開始在每天應用,於是產生了3D立體解釋逃犯逃走路線、911雙子塔的構造等等純說明式插圖。
然後,CG圖出現在家庭慘案、劫案上,我沒有作正式統計,但感覺上愈是有感情因素的案件(家庭、情殺)就愈有解說,像今(六)的這單新聞,不過是:1.女提分手 2.男半夜殺女 3.男畏罪跳樓。
簡單到不得了的「劇情」。示意圖有甚麼好示意呢,到底是讀者白癡,還是要把慘案的感情放大?
有時令我不安的,是圖中的表情圖得愈來愈仔細,有時我覺得自己在看劣質港式江湖漫畫。多年前,我們的主流報章開始用小說寫法,以第一身寫出「案發經過」,其仔細程度,就連死者死前的語氣都寫得栩栩如生,也許記者就是那個牛頭馬面。
可以想像,很快這漫畫會出現風位,肌肉紋……
看到它們時的感覺得怪,怪得我曾想過在這裡,每周替幾份報章選個繪畫冠軍來。
好鬼醜樣,醜樣到……我笑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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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星期前,在家中看有線電視,看到垃圾車撞到中環行人路上的新聞。
新聞「驚嚇」之處,是當中加插了不到十秒的CG短片,仔細描述了垃圾車撞到路邊幾輛車上,A車怎樣被撞開了,而B車又怎樣滑前,再撞到路邊舖面的鐵閘上。雖然不到十秒,意外過程卻一切相當清晰細緻。
看新聞的時候我是驚嘆的:「多偉大的科技!」
驚嘆後,是對科技的恐懼。你記者肯定事件是這樣發生的嗎?
而更多的恐懼,是十年後不但電視新聞會出現這些短片,而且會愈來愈長,愈來愈細緻,搞不好有血花四濺,死者會慘叫。又或者,十年後的「報紙」CG圖已發展到這個地步,那時候我們不再看報紙,而看報網。看著恐怖份子怎樣虐待敵人,血濺出來時戴立體眼鏡還有特別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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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守則:
在網上search到的新聞守則有以下幾項:
我們確信新聞從業員須遵循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
新聞從業員應以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的態度處理新聞材料, 確保報道正確無誤,沒有斷章取義或曲解新聞材料的原意,不致誤導大眾。
若報道失實、誤導或歪曲原意,應讓當事人回應,盡快更正。
(I) 新聞攝影
新聞攝影以紀錄真實為首要任務,記者在新聞現場應據實拍攝,不得參與設計或導演新 聞事件,作誇大和不實的報道。
記者在拍攝意外事件時,應顧及受害人及其家屬的感受,盡量把對他們的心理影響及傷 害減到最低。
攝影記者在拍攝過程中應該尊重被攝者的私隱。
新聞攝影工作者(包括攝影記者和圖片編輯)應謹慎處理血腥、暴力、噁心和色情圖片。 使用時須考慮:閱後感:哈,其實今時今日辦新聞,是否看著這守則,再反過來做就對呢?
- 對說明新聞事件是否必要;
- 對社會的影響;
- 對當事人及其家屬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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